事由:1.2021年7月入伙一加奶茶店;2.出资10万元,占比30%3.2022年3月奶茶店关门,清算4.入伙后奶茶店亏损3.7万,入伙前亏损9.1万,累计亏损12.8万。问题:1. 入伙之前的9.1万是否需要承担30%的连带责任?2. 入伙的10万元是否可以按30%份额做亏损(10-12.8*0.3)之后,其余部分退回?
3、按开发规范完成工作,填写每天的工作日志,汇报工作进展,我方将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地址: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18号2层
邮箱:309474043@qq.Com
400-8793-956
售后专线:025-65016872
业务QQ:309474043 售后QQ:1850555641
©南京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71769号-4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
侧重以结果为服务导向,不满意退还所有费用,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合作风险安优网络从不青睐于向客户虚夸我们的能力如果量身定制的作品让您满意我们相信合作的基础会更加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