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汾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1月30日下午,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云峰主持召开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会上,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就《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主要内容、提请研究解决的事项等进行了汇报和解读。李云峰市长指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论断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进省政府294号令落实落地,有效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征召、薪资待遇、基础保障等一系列瓶颈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
1
基础保障要到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出台《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经费保障、人员招录、优待抚恤等综合保障工作,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2
人员招收要到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面统筹人员招收各项事宜。
3
队伍管理要到位
要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思想教育,严格按照“两严两准”要求,严格日常管理,狠抓作风建设,坚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献身消防、积极履责的理想信念。
4
执勤训练要到位
要针对临汾本地火灾和应急救援特点等,科学制定训练计划,持续加强实战演练,不断强化练兵备战,确保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水平,增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荣誉感,激励全市政府专职队员在新的起点忠诚践行训词精神,投身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全面推动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
对党忠诚 纪律严明 赴汤蹈火 竭诚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