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队伍组建、日常管理、执勤训练、综合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是规范队伍组建。明确建设目标。《意见》明确规定,2017年底,派驻企业的公安消防力量全部撤出,所在企业属于建队范围的同步建立专职消防队;2020年底,全省所有符合含姿建队条件的大型企业建成专职消防队并达到建设标准,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消防管理机构。明确建队范围。《意见》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明确了核电厂、发电厂、民用机场、石油库、大型仓库及其他大型企业应建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条件,解决了不同类型企业建队标准不清的难题。明确建队标准。《意见》明确规定大型石化企业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特勤消防站的标准执行,其他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和其余大型企业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分别应按照不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一级、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执行
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在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支队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各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经常性的队伍管理、深化执勤训练、不断加强装备建设,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总体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格局。在此,笔者就**市企事业消防队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方向作粗浅的分析。
一、**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现状
**市现有专职消防队伍17支,专职队员306人,各类消防战斗车46台,手抬机动泵15台。其中水罐消四川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预防、扑救火灾和社会救援能力,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2016年10月28日,由公安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监总局、保监会、总工会等13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企业专职消防队能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⑴将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⑵对企业购置消防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⑶鼓励保险公司按照风险厘定原则,下调建有专职消防队的企业火灾保险费率; ⑷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可向当地人社部某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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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的其他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及社会救援工作的消防队伍,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等。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保障,确
关于企业专职消防队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xx镇位于xxx县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xx公里,距xx市政府所在地xx公里,总面积xxxx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xx%,总人口xxx万人。辖区覆盖xx多家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以及西南出海xx道、xx高速公路、xxx铁路沿线,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今年,我支队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目标,始终坚持正规化、规范化、实战化的要求,夯实基础,保障建设,推进创新,提升实力,以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