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闽消函〔2020〕82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0号
建议的分办答复
尊敬的刘向东代表:
《关于加快提升我省石化基地专职消防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议》(第1310号)收悉,我总队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总队高度重视石化基地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消防救援队伍与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及其他社会消防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能力,持续提升石化基地综合应急救援准备水平。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切实加强石化等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我总队先后推动省公安厅牵头五部门出台《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定(试行)》(闽公综〔2016〕434号),推动省公安厅等14个厅局委出台《转发公安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闽公综〔2017〕77号),对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从基本原则、建队范围、管理训练和执勤、综合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明确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分别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中就您调研发现的“采用劳务派遣工”等问题,该意见要求要依法规范用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不应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同时还明确“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补贴”。您在提案中建议“中小企业可以联合建消防站”,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8.2.1条及条文说明,工业园区内中小企业确需联合建消防站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应综合考虑企业的大小和火灾危险性、企业内固定消防设施情况、临近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及公共消防站的距离、配备的装备和灭火剂储量、特性等因素。
(二)着力推动企业落实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主体责任。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守护人,也是企业发生灾害事故的第一道防线。2018年11月,我总队提请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单位关于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责任。近年来,我省石化行业企业专职队建设取得较为明显的进展,继福建联合石化公司消防大队于2008年升格为消防支队(下设4个大队,363人)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也于近年组建了消防支队(下设4个大队,217人),泉港石化工业区消防大队于201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漳州古雷石化园区现有1个企业专职大队3个中队(分布于3个公司)。位于福州的福建东南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和中景石化,位于泉州的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泉州振戎石化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石门澳产业园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均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7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总队部署了驻企业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撤出企业的相关工作,莆田支队着力推进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秀屿区LNG项目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目前,组建工作也已取得明显进展。
(三)积极推动企业整合建强工艺处置队等专业力量。坚持“企业主导、消防指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思路,推动企业整合工艺、工程、环保、设备工程师和车间技师力量,由企业工程师或技术设备经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建设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卸载转运等专业处置队、处置小组和工艺专家组,在大型灾害事故中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并担负相关应急处置任务,制定联勤联训和岗位轮训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逃生演练,有效提升火灾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能力。
(四)扎实开展各队伍之间的联勤联训联战。大力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石化处置专业力量建设,以模块化的方式依托消防救援队伍特勤力量组建石化处置专业队,在福州、泉州、莆田、漳州分别组建政府专职石化消防特勤大队,新增石化基地政府专职消防员400余人,构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队伍“四合一”联勤机制和“机动作战单元+专业处置队伍+区域协作联防”的联动作战体系。大力开展实战演练,积极与企业专职力量开展联合演练,并组织工业园区消防队伍开展比武竞赛,提升各应急处置力量间的协同作战水平。联合企业开展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总队联合泉港产业园区首创驻企轮训模式,得到部消防救援局推广肯定,2016年至2018年,总队连续3年在泉州泉港承办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事故培训班,以石化园区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处置为重点,通过专家教学、驻厂见习、实地实操、实战演练等模式,分年度分重点循序渐进推进培训工作,累计为全国培养输送400余名高素质、专业化石化灾害事故处置“明白人”,并在近年国内多起重特大石化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总队将切实加强对石化基地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指导,持续开展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与石化基地企业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联战,并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企业加强和改进石化基地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持续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石化专业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政府专职石化消防特勤队伍和消防救援队伍石化专业处置队建设,并深化全国石化业务培训成果应用,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组成教学小组,开展现场操法教学指导活动,经常性开展经常性石化企业六熟悉演练,加强灭火救援预案制作及新装备与新战法的研究,开展石化灭火救援装备效能测试,积极优化石化灾害事故处置灭火救援作战编程,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石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持续推动企业切实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推动石化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指导石化企业发挥好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作用,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三是持续开展联勤联训联战加强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双向驻训联勤”机制,以驻企培训为平台,依托大型石化企业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培训,掌握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装置、管线、油罐、码头等不同形式火灾的扑救措施,建立专业骨干队伍,提高作战指挥能力。
四是持续推进石化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活动。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消防救援局有关会议精神,将石化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有关服务措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石化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王文生
联 系 人:范明露
联系电话:0591-87089214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4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1份)。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1份)。
省政府办公厅(1份)。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