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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不动产登记“微改革”经验做法推广——钦州市创新税证跨境远程联办服务工作模式

来源: 浏览:120 时间:2023-08-15

导语

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再次发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动员令”,决定今年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为此,广西自然资源微信号开设“不动产登记作风建设”专栏,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宣传方式,持续报道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堵点”“痛点”“难点”的举措成效,大力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争树新风、争当先进、争创一流,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编者按

近年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聚焦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对标国内先进,组织全区各市开展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推动一批“微改革”试点,并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果。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不动产登记“微改革”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广不动产登记微改革经验做法的通知》,推广钦州市创新税证跨境远程联办服务工作模式等七项不动产登记“微改革”经验。


钦州市创新税证跨境远程联办服务工作模式


一、推动窗口前移,实现线上办理

一是深化平台协调。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电子税务局与全国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三大平台系统,钦州市突破传统行政区域限制,打造线上“不动产登记税证业务办事大厅”,跨境居民不用入境即可办理不动产税证业务,切实减轻了缴税办证负担。二是优化办事要素。重新梳理优化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核税缴税的办事要素,将办理环节由受理、初审、复核、审核、核定、登簿6个环节优化为受理、审核、登簿等3个环节;收件材料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转让分摊合同、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卖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正买受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9件,简化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转让合同、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3件;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推动窗口前移。设立不动产税证跨境联办窗口,打造信息化支撑的智能综合窗口,实现了“一事通办”,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工作人员通过广西“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为新加坡公民办理跨境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推动远程衔接,突破地域限制

跨境居民使用广西电子税务局实时远程对接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税证跨境远程联办”专窗,通过语音视频与窗口人员“面对面”交流咨询、办理不动产税证业务,享受零距离的一对一、个性化辅导服务。在窗口人员实时视频辅导下,境外购房人传输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即可同时完成申报纳税,通过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上传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业务,全程无需现场提供合同等纸质证明材料,税票即时出具,证照邮寄到家,实现不动产缴税办证“零等待、零费率、零跑腿”,解决了境外纳税人在境外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申报纳税身份认证以及跨境人民币税收电子缴库清算等难题,突破传统行政区域限制。同时,联合行政审批局、对外合作交流局设立“产权登记税证跨境远程联办专窗”,编印中英双语《产权登记税证跨境远程联办操作指引》,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工作人员通过广西“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为新加坡公民办理跨境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深化信息共享,推动数据互通

在推进系统信息集合过程中,积极与税务部门协作,以不动产系统中的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前19位)为标识,将不动产单元与税务部门存量房评估系统中的小区、自建房等评估模型进行匹配关联,确保评估接口通过接收不动产登记单元号精准调用存量房评估价格,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精准核税。在梳理、优化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基础上,配合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打通共享路径,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涉税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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