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项目详细信息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通知》文件的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十日内,及时将项目详细信息、预(销)售许可信息、楼盘表信息等对外发布。
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减少售后纠纷,拟将2020年4月27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千藝精品街10#、11#、12#楼项目详细信息、预(销)售许可信息、楼盘表信息在政府门户网公布。
妥否,请批示。
附:
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