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2023》4.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机构
4.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机构
4.1 一般规定
4.1.1 应通过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实现委托人和咨询人的项目组织机构的一体化,实现双方工作目标和价值观的一致化。
4.1.2 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宜具备完整的覆盖「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
4.1.3 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应在「全项目咨询管理」启动阶段建立,在「全项目咨询管理」完成后或按合同约定撤场。
4.2 建设项目相关方分工、职责和权限
4.2.1 项目启动时,咨询人首先应识别项目所有参建方和利益相关方,协助「委托人」建立项目内治理结构,即项目开发组织架构。建设项目相关方均应实施自身的管理组织建设,并应具备完成自身工作职责的能力。
4.2.2 委托人作为建设项目的决策层,应负责确定项目的目标、重大方针和实施方案,进行宏观决策控制和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并应对咨询人和工程建造承包人等各参建方的选择、履约行为进行批准、全过程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4.2.3 咨询人宜为建设项目的管理层成员,应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协助委托人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策划组织、跟踪协调和评审验收等管理。
4.2.4 工程建造承包人作为建设项目的执行层,应在建设层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下,负责将建设项目投资转化为建设项目资产。
4.2.5 委托人的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组建项目法人机构;授权项目委托人代表。负责履行行政审批中建设单位的职责,与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和群众的沟通与协调;
2 在「全项目咨询管理」开展前应选聘并将咨询人及总咨询师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相关方;对全咨询管理机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保障咨询管理的有效实施。
3 授权咨询人对合同中约定的由咨询人负责的工作内容,由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进行业务联系和沟通;
4 选聘咨询人应和明确其他参建人及相关方等资源、工作界面;负责对项目各主体参建人履约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新5.提供项目资料来源、批准项目定义文件,包括提出项目定位及目标意向、投资效益、项目总体进度等目标要求;确认项目容许偏差;(项目阶段一)
5 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相关的作为项目法人审批或核准或备案、报批、报建、报竣等事项;
6 应在项目各阶段过程中,根据立项批准的项目目标和投资限额,跟踪、指导、审批和验收项目过程产品和相关方的各项履约过程成果或文件;
新7.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目标、重大方针和实施方案进行决策。设定每个「管理阶段」的容许偏差;批准项目进入下阶段。
新8.对项目提供全面指导,应对「总咨询师」的请求,给出建议;
7 在规定时间内筹集和控制项目资金、审批相关方的请款申请,并进行支付;
8 在规定时间内审批、追踪和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风险和变更事项;贯彻与落实国家及各级部门有关安全健康环境(HSE)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项目的风险承担机制。
9 负责沟通协调及解决各相关方之间存在的争议及矛盾,处理各相关方之间工作内容遗漏或职权相互重叠的事项;
新10.批准《项目竣工报告》,验收确认「项目产品」;批准项目收尾。
新11.应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项目资产的交接、联动投料试车(试运行)、「开业试生产」,并应协调项目资产运营策划、运营维护;(项目阶段三)
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其他相关职责。
4.2.6 委托人的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项目产品的目标、功能方案、限额、变更及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对事)
2 对《「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部分主要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
3 对咨询人及参建方的选择、履约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对人)
新4.对建设项目投资筹措、资金调度;(对“钱”)
4 对咨询人及各参建方的各项工作成果进行审批、对项目产品验收;
5 其他相关权限。
4.2.7 咨询人(单位)的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选派胜任的总咨询师;
2 组建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书面呈报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情况;
4 编制《「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负责审核《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5 配齐「全项目咨询管理」开展所需要的人力、机具、设备和资金等资源;
新5.应贯彻咨询人自身的项目全咨询的体系、制度、流程、方法和标准、成果评价等。(咨询人单位对项目的支持、控制、评价。)
6 监控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并应及时协助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突发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件,并参与质量及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7 协助维护与相关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8 负责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的履约质量;
9 指导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以及培训员工;在提供项目服务过程中不断做好项目经验、数据、技术的积累,
10 其他相关职责。
4.2.8 咨询人的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新1.对项目各参建人的选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处罚等。(对人)
新2.具有对项目产品的立项、建设、运营全过程开发提出策划、实施、评审等建议。(对事)
新3.具有对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等提出审核和签认;(对“钱”)
对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具有对建筑工程产品及各相关人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审。(对“物”)
其他相关权限。
4.2.9 建设项目相关方的职责分工宜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新4.2.10.项目开发团队要加强各方沟通管理。
4.3 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
4.3.1 「咨询人」应设置总咨询师领导下的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并应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内设相关总控管理部门专业咨询部门或职能管理部门,宜按照「全项目咨询管理」的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进行管理。
4.3.2 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可根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实际需要增设若干副总咨询师、专业总师和职能管理部门经理。
4.3.3 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定位,制定本部门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
4.3.4 建立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应满足下列条件:
1 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2 兼顾委托人、咨询人的组织机构特点和管理要求;
3 有明确的管理范围、管理目标、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4 员工应具有「项目总控管理」和专业咨询的资格及能力;
5 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并可根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变化进行调整;
6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权限等基本规定。
4.3.5 建立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及「全项目咨询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总控管理」任务和专业咨询任务;
2 依据「项目总控管理」和专业咨询的任务分解,明确管理部组织机构;
3 依据管理部组织机构,确定岗位职责、权限以及人员配置;
4 制定「全项目咨询管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5 经咨询人审核后,报委托人审批。
4.3.6 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的管理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遵守「全项目咨询管理」工作制度;
2 履行「全项目咨询管理」工作程序;
3 执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4 各「专业咨询部」宜统筹「专业咨询」和专业管理工作,实现「专业咨询」和专业管理一体化。保证专业咨询服务质量;
5 加强对部门各项工作实施全过程的指导、监督、考核和评价。
新4.3.6. 当「专业专项咨询」成果提交后,「专业专项咨询部」的人员可适当减少,但应满足建设项目后续「专业专项咨询」工作需求。(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此4.3.6.。)
新4.3.7.当专业总师、及「管理部经理」承担「专业咨询」时,其应同时满足「专业咨询」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要求。(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此4.3.6.。)
新4.3.7.咨询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要求:
1.符合「全项目咨询管理」要求的能力,
2.有相应的「全项目咨询管理」经验和业绩。
3.具备「全项目咨询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经济、管理和法规的基本知识。
4.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有协调与沟通能力。
5.应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尽责的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
新4.3.8.「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应履行下列基本职责:(定位?)
1.(对法律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对委托人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委托人」的管理制度和要求,贯彻执行「委托人」(单位)的管理规定,对「全项目咨询管理」负全面责任。
3.(对项目负责)负责对项目的设计、招标、建造、交接验收等「项目全周期」进行策划、组织实施、评审,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造价、环保等总体管理目标负全责。
4.(对咨询人负责)负责「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履约的执行、检查和监督,完成所负责的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审核确认工程咨询成果和文件,并签章。
5.(对相关人负责)应协助「委托人」明确各相关方、「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工程承包方之间的工作界面、工作指令关系和管理流程;将项目各参建方组合成协同整体,保证项目各管理层面工作有序进行。
6.(对外协调)调解「委托人」、各参建方、「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承包方、各相关方等之间的有关对接协同、争议、纠纷和索赔等,进行沟通、协调和解决。
4.4 总咨询师任职条件、职责和权限
新4.4.1.咨询人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或任命「总咨询师」,履行并承担「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全责。
4.4.1 总咨询师不宜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项目的总咨询师,同时应满足下列任职条件:
1 满足合同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注册执(职)业资格,同时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建设项目的管理经验及能力;
2 具备良好的类似建设项目的法律、政策知识和经验;
3 具备良好的类似建设项目的经济、金融知识和经验;
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5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领导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4.4.2 总咨询师的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咨询人)在咨询人的授权范围、内容和期限内,代表咨询人负责领导、建设和管理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对「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目标总负责;
新2(对委托人)应在「委托人」(单位)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内代表「委托人」(单位)负责建设项目开发的策划、领导和跟踪监督管理,对项目目标负总责。
(移到第1项)
3 (策划)配合咨询人编制《「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主持编制《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并取得委托人的批复,负责审批专业咨询《实施细则》;
5 (实施)主持项目开发规划与项目控制,建立和编制「全项目咨询管理」的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并遵照落实;
6 (内部领导)负责直接领导统筹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的「项目总控管理」和专业咨询,及其信息与知识、合同、沟通、资源、技术、风险和数字化应用等职能管理工作;
7 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各部门的过程执行情况;
8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负责各类资源的动态管理;
10 审核相关方的各项履约成果,签发咨询过程文件,并取得委托人的批复;
11 审核相关方的各项请款申请,并协调委托人支付;
12 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变更认定和处置;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调查和处置;
13 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责任划分和处置;协助解决委托人、工程建造承包人和各相关方之间的有关争议或纠纷;
16 配合建设项目缺陷责任期和运营维护阶段的相关工作;
17 负责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的撤场善后工作;
18 配合各层级审计工作;配合委托人、咨询人组织的报优评奖及有关检查等工作;
20 咨询人和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4.4.3 总咨询师的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参与「全项目咨询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制定;
2 参与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的组建和人事任命、岗位职责的制定;
(合并到上项)
4 参与「全项目咨询管理」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重大采购决策和管理;
5 参与「全项目咨询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人选择和管理、与相关方的直接沟通;
新8.具有行使对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的资金分配和审批合同付款。
8 参与咨询人授权「全项目咨询管理」范围内资源和利益的分配;
9 参与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内设各部门、项目各相关人的工作绩效评价;
10 咨询人授权的其他各项权利。
4.5 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职责和权限
新4.5.1.总咨询人(独立咨询时)应书面授权派出或(联合咨询时)委托派出「咨询部经理」,履行并承担「专业咨询管理」全责。
4.5.1 部门负责人应满足下列任职条件:
1 专业咨询部专业总师应满足合同要求,具备法律或法规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同时宜取得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建设项目的管理经验及能力;
2 总控管理部经理应具备相应「项目总控管理」资格;职能部门经理应具备相应职能管理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总控管理」经验和能力。
4.5.2 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总师的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负责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实现本部门工作目标负责,宜与总咨询师签订本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
2 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
3 负责主持编制本部门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并遵照落实;
4 负责统筹本部门的专业管理和专业咨询,及其信息与知识、合同、沟通、资源、技术、风险和数字化应用等职能管理工作;
5 专业总师应负责主持编制本部门专业咨询任务书,组织专业咨询组编制专业咨询《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专业咨询《实施细则》执行情况;
新5审核并签发本部门的各项履约成果和文件,并取得「委托人」的批复。
新6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本专业重大决策和变更认定和处置。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本专业重大事件调查和处置。
6. 新14优化配置本专业内相关资源;
7.总咨询师安排的其他任务。
4.5.3 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总师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参与本专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
2 参与本部门机构组建;对本专业人事进行调整;
3 参与本专业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
4 参与本专业咨询分包人选择和管理;
5 参与本专业重大采购决策和管理;
7 对本部门资源进行分配;8 对本部门收益进行分配;
9 对本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10 总咨询师和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授权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