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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聘4人,9月5日前报名

来源: 浏览:138 时间:2023-09-07

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9月5日前报名!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财务岗位

1.招录人数:1名

2.岗位职责:从事单位财务核算及会计记账、单位税务核算及税务申报等工作。

(二)排水管理岗位

1.招录人数:3名

2.岗位职责:从事排水设施、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及排水宣传及舆情处理。如遇应急预警,需立即响应并参与值守(包括夜间、节假日)。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参加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财务岗位专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毕业;排水管理岗位要求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务工程专业毕业;

5.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有敬业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述和组织协调能力。

外省市社会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2.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个人。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4.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邮箱:ps_shanghai@126.com

联系电话:63225484-12025

监督电话:52397000-6923

综合自: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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