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肖建泰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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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8
建政文〔2013〕121号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肖建泰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肖建泰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付建建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杜建华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维稳办主任);
巫晓华任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高 岱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饶建敏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李福渊任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主任科员,免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苏建生任建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
张锐明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确定为正科级;
邓贵福确定为正科级;
庄金斌确定为正科级;
张美顺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思彭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文祥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谢世元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吴有华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曾水玲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程建东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柯良贵任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邹先进任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宁武春任县政府驻榕办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艾玲朝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黄福森任县第一中学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李艳虹任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帆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经济发展科科长职务;
免去黄立胜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邹金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