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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需按项目参保才能开工!深圳市社保局提醒要这样办理

来源: 浏览:127 时间:2023-09-23

原标题:建筑施工需按项目参保才能开工!深圳市社保局提醒要这样办理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05月2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参保才能更好地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呢?5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建筑施工需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才能开工。工程建设项目逾期仍未办理项目工伤保险的,深圳市社保局将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并依法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网上公示。

据介绍,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深圳市工伤保险有两种方式:一是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较大的职工,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那么,对于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具体应该如何参保缴费呢?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建筑类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属于新建项目的,应缴费额=施工承包合同总价×0.08%;属于在建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的,应缴费额=工程总造价×0.08%×〔(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工程类项目(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属于新建项目的,情形一:应缴费额=施工承包合同总价×0.05%;情形二:应缴费额=人工成本费用×1%。属于在建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的,情形一:应缴费额=工程总造价×0.05%×〔(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情形二:应缴费额=人工成本费用×1%×〔(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使用人工成本费用计算应缴费额只适用于下列情形: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总价超过10亿元(含本数)且其人工成本占施工承包合同总价比例低于5%的,其人工成本费用需经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核准部门(单位)审核并出具确认函。

如何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呢?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打开上面的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https://siol.sz.gov.cn/bcpms/,选择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缴费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项目承包合同书;总承包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经办人身份证件;申请在建项目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无法提供《施工许可证》的,须提供与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签订的同意开工证明(提前开工介入证明/开工批复/开工报告/与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签订的协议监管等)。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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