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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种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执行的方法
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财富执行中心马华桂13122610155
一、寻找债务人及其财产线索的方法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四)、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五)、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1、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2、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4、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5、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6、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8、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9、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二、对付老赖的方法
1、申请查封(含预查封)
一般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类就要采取查封措施,如土地、房屋等。对标的物有证的查控措施就叫查封,对标的物未办证的查控就叫预查封(待办好证后转为查封)。
2、申请冻结
对股权、收益、存款账户、应收(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等采取的措施。
3、申请扣押
主要对动产采取的措施,如车辆、产品、原材料等。
4、申请划拨
对存款、工资、分红等实际已存在于金融机构的款项而采取的措施。
5、申请扣留(限制支取)收入
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分配款、执行款、工资、分红、股息、股利、租金收入、偶然所得等采取的预先控制措施。
6、申请提取收入
对上述已存在于协助执行人处的款项收入,可申请法院提取,要求负有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向法院划拨该等款项。
7、申请强制交付
在追收不良债权案件中较少见,有时是强制交付由第三人保管的属于老赖的财物或票证。
8、申请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可以适用于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涂除租赁或占用纠纷等案件,也适用于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要求使用人(占用人)腾出房屋(土地)。
9、申请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股权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债权人或者买受人应申请法院向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发出执行裁定,及时办理。
10、申请评估、拍卖、变卖
对法院已查控的财产进行处置变现。
11、申请参与分配
对老赖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另案中有执行款时可申请参与分配。
12、申请代位执行
对老赖怠于行使其债权的,可申请法院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次老赖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债权人申请代位执行。如次老赖对履行到期债务有异议且该债务未经裁决的,债权人可提起代位诉讼;如债务已经生效裁决,次老赖的异议无效,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代位执行(备注:如果老赖尚未申请执行的,需申请法院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申请执行,否则直接强制代位执行或申请并案执行)。
13、申请冻结未到期(或待决)债权
申请法院裁定冻结、次债务人不得对老赖清偿(含和解),而债务人不能处分该债权(转让、放弃、和解),履行期届满时向法院提存,如工程款、租金,或正在诉讼中的其他债权等。
14、申请变更、追加执行主体
老赖出现分立、合并、承包、挂靠、更名等情形,或老赖出现失踪、继承等情形,老赖的债务用于家庭开支可追加配偶(家庭成员)为老赖,债务转移,老赖的上级或关联人无偿接收、调拨老赖的财产等情形,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不依法清算等,老赖不具有法人资格(如个体户、合伙企业)等,可以依法申请变更或追加执行主体。
15、申请申报财产
申请法院责令老赖主动申报财产,申报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资产清册、债务清册、应收账款凭证、企业注册资金到位资料、工商年审报表、纳税报表以及财务帐册等资料。
16、申请调查财产情况
申请法院对老赖进行“五查”,主要是工商、国土、银行、车辆、证券等情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及各个部门的联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院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地掌握及控制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
17、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调查账户流水:如果有证据反映老赖的某一账户经常有大量资金进出,或怀疑老赖的款项主要经过该账户进出的,或怀疑老赖收款后将某笔款项转移,可申请法院发函给银行提取该账户的流水,查明款项进出及去向,找出关联企业,如属规避执行的,可申请追加执行主体或采取相应措施(撤销权、代位权、追究妨碍执行的法律责任)。还有申请法院向有关国资办、改制办等机构调查取证改制企业(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18、申请法院搜查令
对老赖仍在正常经营,有健全财务账册的,可申请法院出具搜查令,强行搜查被执行人的办公或经营地,强制交出相关财物(甚至开凿老赖的保险柜)。
19、申请司法审计
对老赖仍在正常经营,有证据反映近期仍有大额收入或老赖对某笔大额收入拒绝说明去向的,可申请审计(但申请时需表明申请人愿意垫付审计费用)。
20、申请悬赏
最高院及各地法院都有类似规定,但似乎没有什么执行,但肯定了措施的合法性,建议可以多加研究采用。如果老赖有“仇家”,有时候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债务人都没钱了,还起诉干什么,净多花钱。《
欠钱人没有财产,就不起诉了?大错!
》详细说明起诉的目的,在此不再赘述。那么天天满嘴假话,叫苦连连,却又吃香喝辣,跟没事人一样的债务人,把钱藏哪了?
一、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债务人的财产分类。
债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债务人的财产包括:
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由于法院执行人员人少案多,在申请保全、执行的时候法院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收集财产线索至关重要。
二、那么如何才能查清债务人转移、隐藏的财产呢?
1.从自己身上挖掘财产线索
和债务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债务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债务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
积极从债务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如果进入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
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
3.从债务人处取得财产线索
(1)套取。
(2)跟踪债务人的出纳,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3)债务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
(4)债务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委托律师查明如下信息:
(1)工商档案查询借款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
(2)债务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
(3)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
(4)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名下车辆情况应到当地车管所查询。
5.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
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
6、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资产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的通知,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可以通过专线或金融网络等方式与金融机构进行网络连接,向金融机构发送采取查控措施的数据和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尤其是近年来,
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执行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执行阶段还可以追加被执行人,
具体见《
最高院: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20种情形
》,扩大查询范围。
前期可积极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
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关注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等等
三、查询债务人账户十招
第1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债务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
第2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
第3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账户。
第4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
第5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哪个账户交纳(适合债务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
第6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账户。
第7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账户。
第8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账户上。(此招防不胜防)
第9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账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
第10招: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财富执行中心马华桂13122610155
46 个律师代理执行案件最实用网站汇总
据统计,中国执行案件总规模已超过5万亿,执行案件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对执行律师是不可多得的机遇。
因此,幂律君整理了一些企业和财产信息查询网站,希望能给代理执行案件的律师提供帮助,建议小伙伴分享到朋友圈。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
gsxt.gov.cn/index.html
可以查询到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年报、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经营异常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等。
2、深圳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平台
https://
amr.sz.gov.cn/ARCMIS.We
bUI/Userlogin.aspx
进入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可以查询深圳企业所有相关档案信息,还可下载文件。
3、上海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平台
http://
fw.scjgj.sh.gov.cn/achi
eve_outer/apply/notice
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身份进入,查阅上海市企业档案。
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https://www.
cods.org.cn/
可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名称、机构注册地址中的任意一项查询组织机构信息。
5、小微企业名录
http://
app.gjzwfw.gov.cn/jmope
n/webapp/html5/sjjxwqyml/index.html
可查询小微企业主体信息,具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其出资、董监高成员、分支机构、工商企业年度报告、工商部门对企业的行政处罚等。
6、信用视界
https://www.
x315.com/
查询该公司的股东信息、主要人员、经营状况等,还可以查询关联信用。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等都是作为第三方比较好的网站。
7、绿盾企业征信系统
https://www.
11315.com/
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用信息、企业管理信息等汇集到企业信用档案。
8、阿里巴巴企业诚信体系
https://
cheng.xin/
可以查询工商基础信息、服务能力、经营实力、企业动向、其他人员信息等企业线上线下信息。
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相关被执行人的信息就可以知道执行案件案号,查询对方是否是“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
10、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http://www.
pbccrc.org.cn/
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融资信息。
11、人民法院公告网
https://
rmfygg.court.gov.cn/
可以查询执行公告,下载打印法院公告文书的pdf。
12、中国检察网
https://www.
12309.gov.cn/
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其他案件信息,以此获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13、商务部-拍卖企业查询
http://
app.gjzwfw.gov.cn/jmope
n/webapp/html5/swbpmqycx/index.html
可以查询企业的拍卖情况。
14、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可以查询企业是否存在与执行案件关联的诉讼案件,从诉讼活动中提取财产信息,执行律师可尽快向查封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
15、执行文书样式
http://www.
court.gov.cn/susongyang
shi-51.html
律师代理执行案件时,也需要准确、快速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最高院有一些文书样式可供参考,但时间比较长远,网上也有其他律师整理了相关的文书。
16、中国法院网
https://www.
chinacourt.org/index.sh
tml
可以查询法院公告,诉讼、执行、破产清算、拍卖等信息。
17、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
pccz.court.gov.cn/pcajx
xw/index/xxwsy
可以查询案件公告、拍卖公告、债务人信息等。
1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资质查询
http://
jzsc.mohurd.gov.cn/asit
e/jsbpp/index
可以查询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等资质证书编号及业务范围,以及目标公司是否有正在参与开发建设的项目。
19、自然资源部
http://
landchina.mnr.gov.cn/
可查询全国范围内土地抵押、转让、出租等信息。
20、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
landchina.com/
可于土地市场网查询全国范围内的供地计划、出让公告、大企业购地情况等。
21、中国专利检索及分析
http://
pss-system.cnipa.gov.cn
/sipopublicsearch/portal/uiIndex.shtml
执行案件中需要留意知产产权这种无形的资产。
22、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
http://
cpquery.sipo.gov.cn/
查询被告持有专利情况。
23、中国商标网
http://
sbj.cnipa.gov.cn/
对被执行人的商标等进行查询。
2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http://www.
ccopyright.com.cn/
可以查询专利、商标、计算机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信息。
2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http://www.
rmfysszc.gov.cn/
各省份法院诉讼资产网站,有拍卖项目的详细介绍,查询企业的资产是否被其他法院处置。
26、金马甲资产与权益在线交易平台
http://www.
jinmajia.com/
可以查询产权转让信息,包括股权、房产、车辆等,可以排查企业是否转移资产。
27、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new/index
可以查询到上市公司相关披露信息、财务报告、经营状况。
28、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
sse.com.cn/
可查询公司发布的公告、分红情况、财务指标、公司年报等。
29、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
szse.cn/
可查询上市公司的公告、独立董事信息库、定期报告等情况。
30、披露易
https://www.
hkexnews.hk/index_c.htm
提供上市发行人按照监管规定存档及披露的资讯。
31、荣大二郎神
http://
doc.rongdasoft.com/doc
可检索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对其季报、中报、年报进行检索。
32、见微数据
https://www.
jianweidata.com/Index
主要提供国内外主要证券交易市场的公告信息检索以及其他数据检索。
3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
neeq.com.cn/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提供服务。
34、支付宝、微信
侵权企业或者自然人的微信和支付宝能获取的信息也很多,律师去相应的部门调取账户信息和财产信息,这些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向海外转移资产的现象很常见,这些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查询网站参考查询。
35、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备案结果公开名录
http://
femhzs.mofcom.gov.cn/fe
cpmvc/pages/fem/CorpJWList.html
36、香港公司注册处综合资讯系统
https://www.
icris.cr.gov.hk/csci/
37、英国
https://
beta.companieshouse.gov.uk
38、英属维尔京群岛
https://www.
bvifsc.vg/
39、德国
http://www.
firmenwissen.de/index.h
tml
40、瑞士
https://www.
uid.admin.ch/search.asp
x?lang=en
41、加拿大
https://www.
ic.gc.ca/app/scr/cc/Cor
porationsCanada/fdrlCrpSrch.html?locale=en_CA
42、澳大利亚
https://
abr.business.gov.au/
43、俄罗斯
http://www.
ved.gov.ru/eng/companie
s/business/
44、日本
https://
www1.touki.or.jp/
45、新加坡
https://www.
acra.gov.sg/home/
46、法律人常用的导航网站
https://
hao.solegal.cn/
最后再推荐一个法律人常用的导航网站,直接点击链接就可以跳转,非常方便,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告诉大家如何查询法院黑名单,查询方法有两种:
一是打开百度首页,直接在输入框里输入“全国失信人员名单查询“进入,然后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这栏中输入名字,然后点击查询。
二是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链接,首页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进入,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这栏中输入名字,然后点击查询。
1、法律意义上的“老赖”指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7日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俗称“老赖黑名单”,这部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
2、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3、失信被执行人被禁止的行为:
(一)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