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借资质!江苏盐城水利建设被罚1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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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据湖南省水利厅7月22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因出借资质被罚192.525127万元。
文号“湘水罚﹝2022﹞3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毛俊水库工程灌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蓝山县)C5标工程施工(第二次)投标活动中,将资质证书出借给曾卫红个人供其承揽工程。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湖南省水利厅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92.525127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2日。
据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介绍,该公司成立于1959年10月,前身为江苏省盐城专员公署水利局水利工程队,2008年5月,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国有参股、民营控股的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通航建筑物专业壹级、桥梁工程及地基与基础处理专业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等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