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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

来源: 浏览:138 时间:2023-09-27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0】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应急管理局现址后楼,本溪市溪湖区溪彩路37号
    2.工程规模: 工程:  为本溪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7646001001
本溪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
为本溪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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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0年09月30日 开工至 2021年01月28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专项资质; 3、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万元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朴圣勇
姓名:
朴圣勇
单位: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单位: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溪彩路37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方玉俊
联系人:
宋工
电话:
18641460612
电话:
024-4388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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