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建设的利益分析
给网络监管部门的建议书 作文
敬爱的网络监管部门的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一名来自广东省广州市的小学生,感谢你们能在百忙中看我的信。毋庸置疑,网络是21世纪人类一项伟大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快捷。但是,任何事物都有负面影响,网络亦不例外。网络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公开化了,一个人的信息可以在1秒钟内传遍世界,严重的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有些网站甚至为了经济利益,私自传播对青少年身心产生严重危害的信息。还有,网络也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的“吃香之地”,在网络中受到诈骗的人不计其数。同时,网络还造成了很多的版权侵犯,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传播。为了能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减少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我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1、禁止网站向网民索取信息,一些必要的信息除外,且网站有义务对网民的信息负责,因信息泄露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相关网站的法定代理人负责。2、由网络监管部门设计一款杀毒软件,并由网络监管部门定时更新,专门针对不良的盗号行为
不雅视频被人非法上传各个网站并谋取利益
在公共场合玩“车震”固然应当被谴责甚至处罚,但偷拍他人不雅行为并在网络上传播,被他人转载,于网络上疯狂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的,涉嫌违法,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偷拍、散布他人“车震”照片、视频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等。散布他人“车震”的照片、视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的,也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遇到他人故意公然“车震”,法律也赋予了公民举报此类违法行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