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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全市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

来源: 浏览:139 时间:2023-10-13

听证现场

检察机关怎么会介入这起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呢?原来,为进一步前移矛盾化解端口,深化诉源治理,贯彻落实最高检“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近期,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会。

参会人员

案件回顾

2017年11月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原兰陵县环境保护局)因兰陵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其作出兰陵环罚字[2017]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逾期不缴纳罚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兰陵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先后提起行政诉讼、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

2020年4月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向兰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兰陵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缴纳罚款贰拾万元整及加处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020年5月12日,兰陵县人民法院以(2020)鲁1324执998号立案执行。

案件来源

2020年8月21 日,兰陵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认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与兰陵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案,加处罚款金额过高,其无力履行,向本院申请监督。

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经营雪上加霜,同时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向,为了护航民营企业复苏发展,并确保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随后由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理由、出示证据。兰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发表了意见。最后,主持人对各方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会议结束前,申请人当场承诺,会后立即全额缴纳罚款。

听证会结束后

郭军见 兰陵县人大代表

我认为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环保局工作非常有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疫情损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真正将行政争议化解。

李安永 兰陵县政协委员

检察机关客观公正,整个听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地气,通过公开听证,深化了检务公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立足检察职能,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方面的担当行为。

刘雁滨 人民监督员

一次公开听证,矛盾得到实质性的化解,检察机关的活动开展的非常有意义,非常新颖,为你们点赞!

耿学军

兰陵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县检察院召开这次听证会,不仅实质性化解了我院这起非诉执行案件,而且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司法资源,通过听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张萍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引导行政机关和社会公民依法做事,依法维权。

当天下午下班前,承办检察官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张主任您好,我现在法院财务室,我已全额缴纳了罚款,感谢你们检察机关为我的事情操心,我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细心周到的服务,你们以实际行动赢得了我们的信任。”

跟踪问效

为了帮企业复工复产赢得时间,申请人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后,承办检察官向执行法官提出口头建议,要求及时解除限制消费令。兰陵县人民法院第二天就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办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通过此次听证,对争议的根源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引导双方充分阐释自己的观点,澄清纠纷的来龙去脉,让当事人掌握行政部门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及证据,化解被执行人对案件事实的误解。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参与案件的评议,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正当诉求,又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取得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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