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市恒轩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肇庆市恒轩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城管罚决字〔2023〕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肇庆市恒轩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水兰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1223********502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城管罚决字〔2023〕0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违法事实: | 本单位于2023年1月4日对邓万年建设位于广宁县南街街道首约村委会隔圳垌“邓万年住宅(1)”项目工程时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邓万年住宅(1)”项目2018年开始建设,2020年建成,层高为五层半,共有752.52平方米,属于框架结构,建设时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为肇庆市恒轩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为肇庆市恒轩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在建设“邓万年住宅(1)”项目时未造成危害后果。 |
处罚依据: |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0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0 |
处罚机关: | 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