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浙江耀华等3家公司被罚icon
质量之声栏目讯 据信用杭州网站近日发布消息,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建设公司均因存在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被处以行政处罚。
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实:2022年04月10日22时28分,当事人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政储出[2021]5号地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内容是1号楼地下室顶板浇筑混凝土,现场施工工具有混凝土运输车一辆,混凝土泵车一台,振动棒一台,环境噪声是由施工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
执法队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杭综执(余)责改字〔2022〕第Y000092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查证,当事人未经许可夜间施工是因混凝土公司供应不及时和施工工艺要求连续作业,所以施工至当日23时40分停止施工。2022年05月0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回复“2022年04月10日22时28分,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政储出[2021]5号地块的夜间施工行为未经我分局审批同意。”的意见。经查,此次是当事人一年内第二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事实。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万元)的行政处罚。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0日22时01分,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九堡中队执法队员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三胜街与九环路交叉口南侧(杭政储出【2021】9号地块工地一期一标段工地)进行地下室浇筑作业。现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万元)。
杭州昇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1日22时05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杭州昇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明月桥路源聚路口旁杭政储出(2019)61号商业商务用房兼容商品住宅工程(一期)进行夜间施工,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肆万伍仟元整(4.5万元)。
据官网显示,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组建,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消防工程、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及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甲级设计院同时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品碇、预制管桩等建材生产及矿业开采,新型PC构件设计、生产、安装一体化经营,是一家围绕主业,纵向延展,产业运作,专业化生产经营为一体的集团型公司。承包过华润、万科智谷、联合大厦等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被处罚,天眼查显示,该公司行政处罚信息高达68条,被罚金额超84万元。其中,因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被多次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