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发布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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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5
据悉,其受理范围包含北京网站平台上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谣言类信息、侮辱类信息、泄密类信息,以及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同时,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发起,并按要求提供举报材料。举报时需提供陈述性举报函、举报基本材料、初步证据材料等材料。对于侮辱类信息、泄密类信息,原则上不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据材料。对于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侵权信息,要求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据材料: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有关部门对外发布的公告通告、出具的证明;企业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明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