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招标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
二、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智能水表改良研发服务、定制服务、提供辅助设备配合需方完成检验、组装、试验、维护工作等。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服务期及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应按以下各标段名称递交投标文件:
(1)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第一标段)
(2)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第二标段)
投标要求: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并按标段分别办理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单位。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改良研发,一年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至完成合同义务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内容:标段一:无磁NB智能水表定制,包括:无磁NB智能水表改良研发服务、无磁NB智能水表DN15、DN20、DN25定制、现场手持维护终端、模块检测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标段二:电子式NB智能水表定制,包括:电子式NB智能水表改良研发服务、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15、DN20、DN25定制、快速检定信号转换器、现场手持维护终端、模块检测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42.82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53.06万元,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无磁NB智能水表定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无磁NB智能水表改进研发服务 性能改良和深化生产技术标准 项 1
2 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申请 项 1
3 样机开模、测试及型式批准申请 项 1
4 无磁NB智能水表产品定制 无磁NB智能水表DN15定制 套 7500
5 无磁NB智能水表DN20定制 套 18000
6 无磁NB智能水表DN25定制 套 4500
7 现场手持维护终端 台 6
8 模块检测设备 台 10
第二标段:电子式NB智能水表定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电子式NB智能水表改进研发服务 性能改良和深化生产技术标准 项 1
2 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申请 项 1
3 样机开模、测试及型式批准申请 项 1
4 电子式NB智能水表产品定制 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15定制 套 7500
5 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20定制 套 18000
6 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25定制 套 4500
7 快速检定信号转换器 台 50
8 现场手持维护终端 台 6
9 模块检测设备 台 10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是水表的制造商或是水表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水表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①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②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NB智能水表或NB远传水表或NB物联网水表(DN15-DN25中的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供货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水表的供货内容(需体现出NB智能水表或NB远传水表或NB物联网水表,基表为机械表)、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020年1月1日以后(含2020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
3、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0年1月1日。
4、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6.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描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说明:1.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00—09:00,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691583256
邮 箱:zhaobiao101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