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网站文章

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文件

来源: 浏览:150 时间:2023-11-23

怎样做好企业职业健康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甘政办发[2020]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0]11号                                                      2020-02-17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4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的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基础上,提出以下措施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2021?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 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第四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年度体检有文件规定吗?

相关问题事业单位职工每年一次体检有什么规定?没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职工每年体检一次 ,体检属于公司自行制定的福利。2019年06月07日事业单位职工每年一次体检有什么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这就是规定。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包括查血细胞、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血型、血糖等,没有特殊要...2019年06月26日事业单位体检几次机会?事业单位体检通常会有两次机会,即体检若是出现了异常,则可以在进行一次复查。事业单位体检若是不合格,通常会在一周之内通知进行复查,若是合格则不会通知,等待政审即可... 事业单位体检通常会有两次机会,即体检若是出现了异常,则可以在进行一次复查。事业单位体检若是不合格,通常会在一周之内通知进行复查,若是合格则不会通知,等待政审即可...2021年11月17日

地址 · ADDRESS

地址: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18号2层

邮箱:309474043@qq.Com

点击查看更多案例

联系 · CALL TEL

400-8793-956

售后专线:025-65016872

业务QQ:309474043    售后QQ:1850555641

©南京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71769号-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