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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编号:2020143

来源: 浏览:182 时间:2024-04-16

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由昭通市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房地产业项目备案,项目序号:5306022020030004,项目代码2020-530602-70-03-02526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昭通高速凤凰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2.1.2建设地点:昭通市昭阳区迎宾大道与昭麻二级公路交叉口

2.1.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46亩,总建筑面积约561300㎡,其中酒店、办公区域建筑面积约149800㎡,住宅区域建筑面积约411500㎡。

2.1.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其中工程总承包投资约19.64亿元。

2.2 标段划分:

标段1:酒店、办公区域的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

标段2:住宅区域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潜在投标人选择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另一个标段中标要自行放弃。投标人在编写及装订投标文件时,须注明所投标段。

2.3招标范围:标段1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酒店、办公区的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标段2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住宅区域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标段1和标段2工作内容分别如下:

2.3.1标段1设计工作包括:方案深化设计(不含结构专业)、初步设计(不含结构专业、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预算,含总图及红线内管线管网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专项设计、幕墙工程(含屋面)专项设计)及后续施工过程配合,并通过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

2.3.2标段1结构设计顾问工作包括:从设计开始到施工图审查合格,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结构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包括超限设计(如有))阶段的设计服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顾问服务工作,相应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审查、验收。

2.3.3标段1施工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清单、交房标准、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初装修、安装、设备及设备基础工程,以及弱电、消防、门窗、幕墙、亮化、人防设施采购安装、电梯采购安装、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锅炉设备采购安装、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车位划线、车库导视等工程施工内容。

2.3.4标段2勘察工作包括:完成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如有),并提交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勘察报告,参加施工验槽、基础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3.5标段2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施工过程配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3.6标段2施工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清单、交房标准、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装修、安装、设备及设备基础工程,以及弱电(智能化、光纤入户、四网合一)、消防、门窗、幕墙、亮化、人防设施采购安装、电梯采购安装、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车位划线、车库导视等工程施工内容。

企业自筹,已到位。

2.5工程勘察、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2.5.1工程勘察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等国家标准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成果材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的,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勘察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

2.5.2工程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

2.5.4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执行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工程勘察、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工程施工质量承诺:

2.6.1勘察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及地方现行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6.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取得设计施工图审图合格证;

2.6.3结构设计顾问质量标准:满足国家、云南省现行有关规划及建筑设计和超高层建筑项目的各项法规、规范及规定;

2.6.4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

标段1:设计计划工期4个月,结构设计顾问计划工期4个月(与设计同步),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总共计划工期28个月(包含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标段2:勘察计划工期1个月,设计计划工期2个月,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总共计划工期27个月(包含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结构设计顾问和工程施工能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不能同时担任结构设计顾问任务)。

标段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且满足本项目勘察能力要求)。

标段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标段1设计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1.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建筑类或结构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1.4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年份要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说明)及审计报告,且企业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3.1.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3.1.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其他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规定。

3.2标段1结构设计顾问能力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结构设计顾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结构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有建筑结构或结构设计专业正高级或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研究员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2.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结构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有建筑结构或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2.4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年份要求)签字盖章的有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说明),且企业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3.2.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类似项目的结构设计顾问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结构设计顾问合同为准);

3.2.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结构设计顾问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结构设计顾问合同为准),其他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规定。

3.3标段1施工能力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3.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

3.3.3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

3.3.4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年份要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说明)及审计报告,且企业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3.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3.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经理名字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为准),其他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规定。

标段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4标段2勘察能力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4.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4.3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年份要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说明)及审计报告,且企业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3.4.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勘察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8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工程,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勘察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设计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3.4.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勘察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8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工程,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勘察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设计合同或含勘察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其他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规定。

3.5标段2设计能力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5.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5.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有结构设计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5.4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年份要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说明)及审计报告,且企业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3.5.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8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3.5.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8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或业主单位盖鲜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和设计合同或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其他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规定。

3.6标段2施工能力要求:

3.6.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6.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且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

3.6.3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

3.6.4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年份要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说明)及审计报告,且企业近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3.6.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8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6.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以项目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任务(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规模在8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提供其中注明项目经理名字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规定。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信誉: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限制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承诺书);

3.7.3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承诺书);

3.7.4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ch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7.5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9时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或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6省外企业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提供信息截图)或入滇备案登记证书;

3.7.7投标申请人对其所上传的电子证件、证照、业绩等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7.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各任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一经投标不得随意更换,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拟建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投标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公告要求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以外,向相关部门报告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7.9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在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当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实行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3.7.1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所投标段中“标段信息”的保证金账户、户名、金额缴纳。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在投标界面“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确认,未绑定项目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无需再到交易中心开收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招标文件获取事宜),请于2020年 7月30日9:00时至2020年 8月 5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

6.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现场递交的光盘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若不一致,以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为准)。

6.5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间”南面四楼第三开标厅)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别说明

公共资源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进场交易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①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公证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

②投标人代表原则上只2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3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及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至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17号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青年路291号305室

邮  编:657000                            邮  编:657000

联系人:肖术安                            联系人:李美娟

电  话:15877926206                       电  话:18634595253

传  真:0870-2158226                      传  真: 0870-212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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