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39人!
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港口和仓储等项目运营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国有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具有港口工作经验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以“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为原则,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2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2.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宿迁市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本简章解释权归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相应调整将在“宿城在线”网站及时公布。
咨询电话:0527-84623028;监督电话:0527-84623028。
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9日
审稿:戚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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